汉中市北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汉中市北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陕0702执保10号 申请人汉中市北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00583526150J)与被申请人汉中市汉雅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02MA6YXW7D7C)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2023)陕0702民初277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并于2024年1月9日立案转执行局实施执行。现将执行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依法对被申请人汉中市汉雅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工行陕西省汉中北团结街支行账户(账号:2606********)内的存款以104542.71元为限的冻结措施已予以解除。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4)陕0702执保10号案件执行实施完毕,于2024年1月11日结案。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