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锦达建设有限公司

霍某;张某;河南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豫0802执28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6年3月21日出生,汉族,住焦作市山阳区。 被执行人:河南锦达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林州市。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0年7月2日出生,汉族,住焦作市山阳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河南锦达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豫0802民初3898号民事判决书,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