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安徽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浙0212执740号
安徽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上海爱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通过本院的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浙0212民初13303号民事判决书[即执行案号:(2024)浙0212执740号]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