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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西德电梯有限公司与枣庄市伟达建材有限公司定作合同一案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20)苏0707执2242号 本院在执行江苏西德电梯有限公司与枣庄市伟达建材有限公司定作合同一案中,经查,本院作出的(2019)苏0707民初4570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决定如下: 将枣庄市伟达建材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