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久迈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京海事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72执230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港务分公司与南京久迈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港口作业纠纷涉及诉讼费执行案件,南京久迈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已依法交纳诉讼费3184.87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该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