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执保案件回函
(2023)陕0404执保739号
秦汉法庭:
立案庭依据你庭作出的(2023)陕0404民初327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受理了(2023)陕0404执保739号保全案件。申请保全人秦汉新城某某租赁站与被申请人江苏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现将该案执行情况函复你庭如下:
2023年9月20日,解除对被申请人江苏某某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
(保全措施材料1页附后,请按规定将保全情况及裁定送达相关当事人)
执行工作局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