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陕0702执保857号
申请人汉中博诚瑞电缆桥架制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02MA6YWPCC6Q)与被申请人湖南沪变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00584945461U)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2023)陕0702民初755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并于2023年12月19日立案转执行局实施执行。现将执行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依法对被申请人湖南沪变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在湖南银行衡阳高新支行账户(账号:8328********_1_1_00001)内的存款以185400元为限的冻结措施已予以解除。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陕0702执保857号案件执行实施完毕,于2023年12月20日结案。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