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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荔恒元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6)京0113民初742号 原告:某甲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 被告:某乙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密云区。 原告某甲公司与被告某乙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6年1月5日立案。原告某甲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经本院审核,原告某甲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某甲公司撤回起诉。 审判员 ***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