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富电梯有限公司

城市传说小区业主委员会与重庆市中富电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C}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渝0103民初1081号
原告:城市传说小区业主委员会,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9号10层。
戚光洪,业委会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中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市中富电梯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经开区南城大道249号A幢9-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70940327XH。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
原告城市传说小区业主委员会与被告重庆市中富电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14日立案后,原告城市传说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19年4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城市传说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撤诉申请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城市传说小区业主委员会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00元,由原告城市传说小区业主委员会负担。审判员任科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