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惠州市东方中量投资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322执保148号
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惠州市东方中量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与被申请人惠州市东方中量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惠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惠州市东方中量投资有限公司的财产予以解除保全。本院于2019年4月29日立案受理后,已依法对被申请人惠州市东方中量投资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解除保全,现已解除保全并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