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宏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宏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桂1023执2368号
韦永军、黄桢、广西宏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平果市旧城镇人民政府:
本院执行的韦永军申请黄桢、广西宏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平果市旧城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黄桢、广西宏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平果市旧城镇人民政府已履行,执行金额753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