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正中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正中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市为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合作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甘3001执恢63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甘肃正中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合作市为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1)甘3001民初9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合作市为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没有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甘肃正中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合作市为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给付服务款115247.50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合作市为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自动履行115247.50元,申请执行人甘肃正中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领取完毕所有案款。本院认为(2021)甘3001民初9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甘肃正中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合作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4日作出的(2021)甘3001民初9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