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荔沙苑黄花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粮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亿路盈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结案报告(上网稿)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523执保967号 立案庭: 关于申请人陕西大荔沙苑黄花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粮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亿路盈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你庭移送的(2022)陕0523民初1263号民事裁定书,我庭已对被申请人陕西粮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亿路盈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名下银行存款、网络资金在100000元限额内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本案未在申请人陕西大荔沙苑黄花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范围内足额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附:财产控制反馈信息表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