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外滩园林市政有限公司

某某与上海东外滩园林市政有限公司、某某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15民初7031号 原告:***,男,1981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长宁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东外滩园林市政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海徐路XXX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78年7月19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原告***与被告上海东外滩园林市政有限公司、被告***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0年1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 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三日 书记员***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