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鸿图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余姚市百佳精密模具厂与成某某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浙0281民初11230号 原告:余姚市百佳精密模具厂。住所地:浙江省余姚市***东路*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281MA283FEB4L。 代表人:***,该厂厂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民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成***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片区通北二路***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余姚市百佳精密模具厂与被告成***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2月5日立案受理。原告余姚市百佳精密模具厂于2017年12月5日向本院撤回起诉,并明确表示不再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余姚市百佳精密模具厂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代书记员沈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