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宇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县泰龙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贵州宇航建筑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2731执92号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县泰龙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住所地:**县濛江街道民河村二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31MA6DLELN4M; 委托代理人:***,贵州湖岛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执行人:贵州宇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县涟江街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31MA6DKWXKXG; 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 申请人**县泰龙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宇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贵州省**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黔2731民初193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4条之规定,申请人特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执行过程及结果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将申请执行人**县泰龙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贵州宇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被执行人贵州宇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叁拾陆万肆仟零玖拾柒元陆角(364097.60元)给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故本案以执行完毕报结。 特此呈报结案 承办人:**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