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鄂2802民初6162号
原告:朱**志,男,生于1975年9月5日,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农民,住本市。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
被告:陈佑金,男,身份信息不详。
被告:四川同竣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教场社区2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22802MA492WLA61.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朱**志诉陈佑金、四川同竣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朱**志因未及时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谭 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