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创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嘉创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某某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湘01民终46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湖南嘉创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确平。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上诉人湖南嘉创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2021)湘0111民初1087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22年1月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经审查,本院委托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向上诉人湖南嘉创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送达了预交上诉受理费通知,限湖南嘉创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日之前交纳上诉受理费10元。上诉人湖南嘉创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在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上诉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湖南嘉创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原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张玉霞
审判员  龙付送
审判员  徐琳琳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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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  文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