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305执保2334号
申请人:深圳市悦动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八路12号超多维科技大厦4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939608359。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极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22楼CDE,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J02B4G。
法定代表人:***。
深圳市悦动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诉极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极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605000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等额的其它财产,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编号为2997499041320190007345《保单保函》,为申请人上述财产保全提供信用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极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605000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等额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九年七月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