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悦动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深圳市悦动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粤0305执3990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 被执行人:深圳市悦动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悦动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南劳人仲案[2018]5685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4月2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支付执行款项人民币6000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向本院交纳执行款人民币6000元。本院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该款,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南劳人仲案[2018]5685号仲裁裁决书所取得的权利已全部实现,申请执行费人民币50元已由被执行人交纳,本案依法应予以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规定,裁定如下: 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南劳人仲案[2018]5685号仲裁裁决书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七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