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亿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亿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邹;某某市利晖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883执恢82号
申请人:山东亿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市利晖建材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山东亿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邹
城市利晖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
山东省**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8民终5006号,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820906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需要续行冻结(查封)的,应当在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孟 杰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