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海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罚款人民币肆拾肆万贰仟伍佰叁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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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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