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天诚建业有限公司

酒泉永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沈霖、酒泉市天诚建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甘0902执5172号 申请执行人:酒泉永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映雪园15-1-13。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77年06月28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玉门市。 被执行人:酒泉市天诚建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工业园区(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05811963030。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酒泉永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酒泉市天诚建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9月18日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甘0902执517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