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德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武某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天门绿谷高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鄂9006执保427号 院立案庭: 你庭移送我局执行保全的申请人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北天门绿谷高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我局依据(2021)鄂9006财保18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进行金额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详情见回执)。本次保全事项已执行完毕。 特此回函。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