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亿晨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新邵县庆丰建材有限公司与湖南亿晨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湘0522执51号 申请执行人新邵县庆丰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亿晨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新邵县庆丰建材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4)湘05民终511号民事判决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5年1月7日向被执行人湖南亿晨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湖南亿晨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标的已全部到位,该案执行目的已经达到。 至此,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执行员***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