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豫0103执7824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郑州铁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郑州铁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豫0103民初6780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本院已强制执行完毕,申请人向法院出具结案证明申请法院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豫0103执7824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李 靖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