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与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格权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皖1302执361号 ***、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皖13民终446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立案执行后,经本院强制执行,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皖13民终446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履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