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粤01民特831号
申请人:广东讯飞启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司职员。
被申请人:***。
申请人广东讯飞启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穗劳人仲案[2018]3426号**裁决,向本院申请撤销该**裁决。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申请人广东讯飞启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称:一、**所依据的事实不清。1、根据申请人向**庭提交的“讯飞启明绩效管理**沟通会议材料”及“讯飞启明绩效管理**沟通会议签到表”等证据材料中已经非常明确地规定了员工的年终奖是根据年度考核绩效及月薪标准计算出,无年度绩效工资的相关规定。申请人针对该制度也向全体员工进行过**,其中也包括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出任何异议,是完全知悉公司年终奖发放规则和标准。申请人也正是依据该制度对被申请人进行2017年绩效的考评认定。2、2017年度申请人也是依据公司绩效管理规定及企业的实际经营、盈利情况,向全体员工发放当年度的年终奖金,任何人都不例外。2017年度申请人实际已经向被申请人支付了年终奖金为35000元,且一次性予以了发放,不存在年度绩效工资的说法。3、被申请人2017年度绩效等级为C,申请人实际发放的金额已经超出绩效等级规定的发放标准,故针对被申请人的2017年度绩效考核评核等级异议,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完全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且发放的年终奖并没有影响被申请人实际已经获得的收益。二、**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由于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在认定事实上的错误,导致适用法律上的严重错误。在**阶段,申请人已就相关争议事实提交了所掌握的证据,其中包括了年终奖的计算依据。虽然在劳动争议中举证责任分配实行倒置,但是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倒置。本案中,被申请人始终未提供申请人需要另外发放年度绩效工资的任何证据来证明其主张,理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而**委却认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明显适用法律错误。综上所述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委委员会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所作出的**裁决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予以撤销。故根据《劳动争议调解**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撤销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穗劳人仲案[2018]3426号**裁决.
被申请人同意**裁决。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法》第四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员在**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申请人申请撤销**裁决的理由,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对申请人申请撤销**裁决的请求,本院不予采纳。综上所述,**庭裁决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申请人的撤销**申请理由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广东讯飞启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销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穗劳人仲案[2018]3426号**裁决的申请。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申请人广东讯飞启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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