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仙 居 县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1024执387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电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上海电气承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浙江**电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电气承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浙江**电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因被执行人上海电气承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2022)浙10民终2168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本院于2023年2月13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浙江**电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明确表示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浙10民终2168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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