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玉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6)赣1123执688号
申请执行人南昌诚德霓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玉山县碧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南昌诚德霓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与玉山县碧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08106.45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110466.77元(含利息2360.32元),本院已于2026年4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南昌诚德霓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5)赣1123民初2884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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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