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吉林市晟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吉0203执923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吉林市晟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吉林市龙潭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22)吉0203民初111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吉林市晟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已将执行款1566639.38给付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完毕。
执行费18066元,由被执行人吉林市晟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承担。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