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公路管理处、浙江顺风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7执恢5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省金华市公路管理处

被执行人浙江顺风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浙江省金华市公路管理处与被执行人浙江顺风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浙江顺风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恢复中已履行执行费50154元,执行款1434788元,原(2007)金中民执字第349号案及本次恢复执行程序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