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志德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志德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圆中北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川1421执恢417号 四川某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某有限公司: 四川某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32822.6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总计强制执行到位995200.14元,其中,支付申请执行人四川某有限责任公司962897.14元。辅拍费9042元。本院收取执行费11796元、受理费11465元。至此,四川某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川1421民初637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