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沃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某某坤缘环保设备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0122执3512号 申请执行人:合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218号港汇广场B区商业A栋A-131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AQULX8。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坤缘环保设备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肥东县店埠镇青春居委会三房郢组10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2MA2RME2W82。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合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坤缘环保设备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案件执行需要,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肥东县人民法院(2020)皖0122民初506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宣扬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