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四川华友建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小金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川3227执95号
蒲某与四川某有限责任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9869.5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自动履行执行到位案款172598.00元(其中:案款170000.00元、主动放弃9869.53元、执行费2598.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蒲某。至此,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小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小劳人仲案[2024]17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