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

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凯里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黔2601执6625号 关于王某与汕头市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凯里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黔2601民初728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5年11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549209元及相应利息,被执行人另应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人民币7848元。 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562,015.45元。至此,王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5)黔2601民初728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