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临沂市金泰混凝土有限公司河东分公司与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4)陕0112执1694号 临沂市金泰混凝土有限公司河东分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临沂市金泰混凝土有限公司河东分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3)陕0112民初26188号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标的为1014698元。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将全部案件款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陕0112民初26188号民事调解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