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因在未取得新增建设用地手续及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庐陵新区禾埠街道吉丰村土地用于停车场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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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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