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屹华建筑工程公司

某某、成都市屹华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桂0323执保266号 申请人***,女,1961年9月28日出生,汉族,住所地灵川县,证件号码432930196109288463 被申请人成都市屹华建筑工程公司,汉族,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街125号5楼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成都市屹华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成都市屹华建筑工程公司名下财产3389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