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三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成都市三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川0502执175号 ***、成都市三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成都市三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人格权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121700元,其中,本金120000元,执行费1700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川0502民初206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