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康瑄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康瑄科技有限公司、上某某广告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581执695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康瑄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武冈市新铺东路以南塘富路以东。 法定代表人:王万千 被执行人上***广告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光泰路1999号15幢1302室。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湖南康瑄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上***广告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武冈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湘0581民初292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5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湖南康瑄科技有限公司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武冈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湘0581民初292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