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鲁0102执304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南劳武涂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天润建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临沂铄安商贸有限公司、济南信莱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24)鲁0102民初819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天润建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临沂铄安商贸有限公司、济南信莱商贸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济南劳武涂料有限公司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我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5年7月16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通知如下:
(2025)鲁0102执3041号案件执行完毕。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