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某某;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5)鲁0911执5463号
李某:
李某与天元某有限公司、天元某有限公司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鲁0911民初2817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请提供接收执行案款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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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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