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湘0527执452号 陈某: 湖南东方某有限公司: 关于陈某申请湖南东方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本院作出的(2024)湘0527民初1169号民事判决书于2025年07月18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湖南东方某有限公司于2025年07月23日向本院交纳执行款215099.87元、于2025年07月24日向本院交纳本案执行费3127元,本院已于2025年08月01日将执行款215099.87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陈某。至此,申请执行人陈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湘0527民初116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