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同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龙泉市剑池街道南秦村(南秦燕儿坞垄地块10-2、31、53#楼)征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存在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在岗;部分人员未戴安全帽;楼梯口、楼面临边无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隐患或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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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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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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