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千园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浙江千园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213执1655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3年2月5日出生,住宁波市奉化区。

被执行人浙江千园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波市奉化区开发区西坞园,组织机构代码:772324689。

法定代表人陈蓓飞。

被执行人王大忠,男,1973年7月7日出生,住宁波市奉化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