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鸿翔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浙0182执2765号
浙江鸿翔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德市钦堂乡谢田村村民委员会:
申请执行人浙江鸿翔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建德市钦堂乡谢田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17)浙0182民初6238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鸿翔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8年10月10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建德市钦堂乡谢田村村民委员会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8)浙0182执2765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