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元建设有限公司

绍兴市易家活动板房有限公司、绍兴某某旅发展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浙0603执40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浙0603民初10552号民事判决书,于2024年1月2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绍兴市易家活动板房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绍兴***旅发展有限公司、浙江鼎元建设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执行中,强制扣划被执行人绍兴***旅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90854.01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381910.92元,诉讼费3489元,执行费5454.09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