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324执恢914号
永嘉县楠溪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永嘉县岩坦镇溪一村民委员会: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永嘉县楠溪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永嘉县岩坦镇溪一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执行案号:(2016)浙0324执1461号]一案中,被执行人永嘉县岩坦镇溪一村民委员会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324执恢914号、(2016)浙0324执146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