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梵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梵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拱墅区左岸花园第三届业主委员会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105执恢564号
双方当事人:
申请人杭州梵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拱墅区左岸花园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2019)浙0105执恢564号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经执行,被执行人已支付完本案案款,至此本案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